科学普及动态
天津市食品学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践行科普为民,共创美好生活。2023年9月20日,天津市食品学会会员、天津科技大学食品安全战略与管理研究中心张文胜教授在葛沽镇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开展了以《食品安全监管知识讲座》为主题的科普活动。
讲座主要内容,如下:
壹、我国食品安全现状
食品不安全
危害公众健康甚至生命
出现信任危机,影响社会稳定
影响经济发展
江西高校食堂“鼠头鸭脖事件”
学生自己在饭菜里吃出鼠头,且无数围观学生亲眼见证了饭菜里的原物“鼠头”,从起初愤而曝光到后来因为“种种原因”选择改口否认,坚称自己饭菜里出现的异物就是鸭脖。
“鼠头鸭脖”事件真相大白:
顶格处罚疯狂刷屏,鸭鸭终于沉冤得雪
经认定,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对此次事件负主体责任,涉事企业负直接责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监管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吊销涉事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对涉事企业和法定代表人顶格处罚。
山西临汾400人赴宴集体中毒
最小的年仅4岁,主家愧疚痛哭
据大象新闻报道,山西临汾曲沃县的吕先生于9月7日在家办喜宴,宴请了400多位亲友去酒店用餐,中午饭后,陆续开始有人发烧拉肚子呕吐,最后近百位亲友不同程度食物中毒,年纪最小的四岁,最大的七八十岁,有的住院治疗,症状轻的便拿些药自服。吕先生因此愧疚得捂脸痛哭,称压力很大,事发当天已经报警。
400多人赴喜宴上百人中毒进医院!当地政府凌晨最新回应:
2023-09-19 09:42来源: 上海新闻广播
据当事人吕先生透露,他曾在此前宴请了400多名亲朋好友在酒店进餐。然而,在这个阖家团圆的日子,却发生了一件令他后悔不已的事情。在中午吃完饭后,陆续有亲友出现了呕吐的情况,随之而来的还有全身无力,在短短时间内,竟然上百人都出现了这样的症状,这也让人们想到,可能是出现了食物中毒。
当地政府部门也迅速展开救援工作,为中毒的市民提供必要的医疗救助以及心理疏导。
天津市津南区:桶装饮用水造假 公益诉讼“亮剑”
中工网2023-09-16 11:09
桶装水造假:
津南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收到一条线索,有居民反映某桶装水销售部内存在违法制售桶装饮用水的情况。
公益诉讼:
津南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随即向有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对该企业违法经营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引导其合法、规范经营。同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巡查力度,全面排查辖区内是否存在类似情况。
2022食品行业年度盘点:十大食品安全事件
当前应如何看待我国食品安全形势?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食品抽检合格率由2014年的94.8%提升到2020年的97.3%,总体抽检合格率维持在较高水平。
另外,根据英国《经济学人》智库2023年6月发布的全球食品安全指数(Global Food Security Index,简称GFSI)显示,中国在113国家中排名第25位,较去年第42位有大幅度的提升,远远高于我国人均GDP的国际排名。
天津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2019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明确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正式发布,这是第一个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食品安全工作纲领性文件,具有里程碑式重要意义。
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重点、难点和关键点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性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是保障公众饮食安全的最后一道关口。
餐饮业位于从“农田到餐桌”食品供应链的最末端,所有食品最终都要摆到餐桌上来食用。食品供应链上游各环节存在的污染和安全隐患都可能累积到餐饮服务环节,随时都有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风险。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
将消费人数多、涉及面广、风险大、社会关注度高、舆情反映集中、社会影响系数大,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的餐饮服务单位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即要把各类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敬老院食堂、企事业单位集体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党政机关重点接待宾馆列为高风险监管对象,实行重点监管。
把中小型餐馆、快餐店、集体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列为中风险监管对象;小餐馆、小吃店、饮品店列为低风险监管对象,依据其风险类别,有针对性地采取各种监管措施。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是小餐馆、小吃店、农家乐、农村集体聚餐、流动供餐、旅游景区餐饮店,以及城乡结合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部位的餐饮店。这些部位的小餐馆的突出特点是多、小、散、低,监管难度大,但食品安全风险较低,不会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关键点
常见的食物中毒主要包括:细菌性食物中毒、真菌毒素和霉变食品中毒、有毒动植物中毒、有毒化学物质中毒四大类。
其中,细菌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比例最高,中毒事故报告起数和中毒人数均居首位。细菌性食物中毒多发生在气候炎热的夏季,在盛夏应特别警惕细菌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细菌性食物中毒主要是由于食品加工环节操作或储存不当的肉类食品、海产品、乳制品、剩余米饭等,导致食品变质或受污染。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季节
在夏季由细菌污染引起的食物中毒数量、中毒人数是最多的,占总中毒数量的80%左右。
例如,2011年全国共收到2起重大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均发生在盛夏的8月份。一起是发生在西北某省份的氟乙酸钠中毒事件,造成107人中毒,11人死亡。另一起是发生在西南某省份的沙门氏菌引起的食物中毒事故,造成174人中毒,1人死亡。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食品品种
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卫生健康委令第45号)明确规定,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加工环节之一
要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加工制作环节的重点监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做到两个分开、两个缩短。
做到两个分开,预防食物交叉污染。一是生熟食品分开,二是工具容器生熟分开。两个分开是防止食品二次污染的最有效的做法。
生熟食品不分开的现象多发生在食品加工、运输、贮存不合理和销售等环节。为避免食品被污染,餐饮加工场所的布局和流程要从生到熟,顺序排列,不使原料、半成品、成品往返交叉,生熟食品应做到分容器存放、备餐和供餐。做到工具容器生熟分开。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加工环节之二
做到两个缩短,有效防止食品变质。在高温下,细菌繁殖速度加快,缩短食品从购买到烹制的时间和缩短熟食存放的时间,这是防止食品变质的有效措施。
一是缩短食材从购买到烹制的时间,及时加工制作食品。新鲜食材尤其是肉类、水产品等易腐食品,适合细菌的生长繁殖,要及时清洗,及时烹调烧煮,可将污染在食材上的细菌一起杀灭。
二是缩短熟食存放的时间。加工烹调好的食品,应尽量缩短存放时间,最好做到现做现吃。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思路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最主要任务就是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要不断完善食物中毒的风险监测、风险识别、风险排查、风险评估制度,采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化技术手段推动监管创新,努力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
加强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教育工作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培训,掌握预防食物中毒的基本知识。要根据当地饮食、生活习惯并结合气候特点等,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倡导养成良好的健康饮食习惯,有效减少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叁、网络餐饮消费维权舆情分析(2018-2019)
一、网络餐饮消费的总体概况
1、舆情概况
2018年1月1日0时至2019年6月16日24时,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共监测到网络餐饮(外卖)方面的舆情信息136561条。
其中,正面消息32708条,占比23.95%;
敏感(负面)消息52836条,占比38.69%。
2、法律法规完善情况
目前,我国网络餐饮消费涉及的法律主要有《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侵权责任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合同法》等。
2019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电子商务法》,突出强调了网络餐饮的社会共治理念。2019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明确提出,建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
3、有关部门的监管情况
2018年10月至2019年1月,市场监管总局专门部署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净化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环境。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各自实际,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在全国范围有力有序开展。
北京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专项检查工作推进视频会。
福建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纳入“食品安全示范省”创建工作进行专门部署。
河南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按照摸底排查、自查自纠、集中整治、巩固提升4个阶段分步推进实施。
河北、黑龙江等近十省市开展“净网”“清网”专项行动。
浙江组织“五个一”行动(一次摸排,一次约谈、一次巡查、一次抽检、一次宣教)。
广东、湖北等地将网络餐饮监管作为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作重要抓手。
四川、重庆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回头查”。
各地还积极建章立制,细化措施
将专项检查与长期监管相结合。北京制定《网络订餐平台入网审查监督检查要点(试行)》、《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公示要求(试行)》、《含档口类餐饮服务提供者申请网络餐饮服务经营流程(试行)》。
江苏、福建、河南、海南等地研究制定网络食品经营主体备案管理办法。
天津、福建等地建立网络餐饮服务平台数据信息定期报送机制。开展线上检测、线下检查并加大抽检力度,市场监管总局对网络餐饮服务平台主要负责人集体约谈后,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实际对辖区网络餐饮服务平台进行约谈,推动平台切实履行资质审查等责任义务。
4、网络餐饮治理成效
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4月份公布的数据来看,在总局开展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中,针对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共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89230份,下线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18.5万家,取缔无证经营9375家。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从2018年10月至2019年1月开展,其中立案查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其分支机构违法行为583件,立案查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违法行为14153件,累计罚没金额7929余万元。
在线上监测方面
北京研发网络订餐监督管理系统,建立网络餐饮服务监管市、区、所监管体系,并委托第三方开展执行信息调查。
广东、湖北、海南等地运用信息化技术对网络餐饮服务平台页面端、手机端进行全方位监测,抓取违法违规信息,督促指导平台对照自查、监管人员线上排查,推动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公示率持续提升,广东目前已达到98%。
上海定期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2018年以来共开展入网餐饮单位线上监测1.8万余户次,公布13轮线上监测问题单位名单。
在线下检查方面
北京要求平台一次性报送存量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名录信息,实行新增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名录日报送制度,完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台账,全面逐一开展线上线下巡查。
浙江按照不少于辖区入网餐饮单位总数5%的比例开展线下检查。
江苏、山东等地实地检查各平台销量排名靠前的“网红”店铺。
上海、湖南开展线下无证餐饮综合治理。
福建对网络餐饮配送站点重点进行检查。
湖北对网络订餐“线上”“线下”“路上”3个环节进行全覆盖检查。
二、网络餐饮消费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对监测到的52836条敏感(负面)网络餐饮舆情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发现,网络餐饮消费问题主要集中在食品卫生安全、不正当竞争、套证或假证经营、订单配送问题、侵犯个人隐私、外卖员素质参差不齐、消费者维权举证难等七个方面。
其中,食品卫生安全、不正当竞争、套证或假证经营等问题关注度较高,依次排在前三位。
1、食品卫生安全
舆情数据显示,由于网络餐饮具有非现场、不可视等特点,其食品卫生安全相对更加难以保证。平台上公示的明明是干净整洁的营业场所,实际上可能是不堪入目的家庭作坊,有的食材已经过期,有的操作间甚至设在厕所。而消费者对这些存在脏乱差、经营不规范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却根本无从核实考证。
2、不正当竞争
舆情数据显示,经历高补贴和烧钱大战之后,网络餐饮平台逐渐从规模快速扩张阶段转向资源掌控阶段,与此同时,不规范竞争行为集中显现。部分外卖平台利用强行下架、提高佣金费率、缩小配送范围等手段要求商户“二选一”,与平台签订“独家协议”,导致不少中小餐饮企业外卖订单锐减,经营状况堪忧。
3、套证或假证经营
舆情数据显示,尽管监管和处罚力度不断加强,但网络餐饮平台上的套证或假证经营行为并未得到彻底遏制,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阴阳地址”、“多店一证”、“僵尸复活”等问题时有发生。
有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自己没有任何证照资质,靠套用别人的餐饮证照违规经营;
有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以连锁经营总店或美食城为依托,一张总店餐饮服务许可证被多个分店共同使用;
还有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利用饮品店的证照办理入网登记,实际却从事网络餐饮经营活动。
三、网络餐饮消费问题的原因分析
食品安全问题是世界性的难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工程。从本质上讲,网络餐饮问题也是社会性的问题。网络餐饮经营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反映社会发展程度的真实缩影。网络餐饮安全是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难点,需要动员多元主体的力量,实现共同治理。
一是制度政策的制定尚未完全接地气
尽管法律法规层面对网络餐饮存在的问题已作出相应回应,但在标准体系,监管、认证、追溯、信用体系以及检验监测体系等层面相对滞后。
监管体系、政策和制度的设置在面对日新月异的网络经营业态,如果不能与时俱进,面对新问题、新形式,将很难跟得上甚至跑赢变化。
另外,针对网络餐饮监管目前还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内外协助机制。网络餐饮安全监管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市场监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齐抓共管,但目前协调联动不够深入,同时监管部门与平台之间的对立状态未完全消除。
二是执法技术难度大
在网络经营背景下,来源广泛、真伪难辨的海量信息群,使得监管者处于一个较为被动的状态。
另外,从事网络经营的主体存在“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思维,面对无证查处,往往通过或异地经营,或者小证大做等措施来规避检查;有的经营主体遇到执法人员检查,甚至采用关门歇业、后续再开门营业的对策;有的经营主体以频繁的更替经营主体的方式逃避监管。
三是监管范围加大
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的建立,从事餐饮的经营主体数量在近几年内急剧上升。一些小型网络餐饮的经营主体素质不高,对食品安全卫生问题不够重视,不规范经营的行为时常发生。面对急剧增长的餐饮数量,原有的监管方式、监管要求和监管目标已经远远超出一线执法人员的工作负荷,传统的监管方式已经不能适应网络餐饮监管的要求。在有限的人力物力条件下,“全程控制”、“全程监管”的要求,无法完全落实生效。
四是监管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监管部门针对平台上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在第一时间约谈平台管理方,并要求平台管理及时整改,这种约谈整改的方式震慑力有限,而依据现有法律的行政处罚,同样难以起到有效震慑作用。